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关于举办2023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活动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31号)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艺术节节目作品报送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参考2020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与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相关文件,日前草拟出2023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相关作品数量的名额限制。2023年5月13日,浙江省教育厅官网下达有关2023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的正式文件,现对草拟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正,各类别作品的具体要求与学校官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一致,仅在艺术表演类与艺术作品类的数量方面做出以下调整:
1.艺术表演类作品:
原文件为:7件(乙组作品不超过3件,每个项目最多上报两个作品),
现调整为:13件(甲组不低于8件,乙组不超过5件,集体项目不低于9个,个人项目不超过4个);
2.学生艺术作品:
原文件为:10件(7件甲组作品,3件乙组作品),
现调整为:13件(乙组总数不超过4件)。
一、时间安排
(一)艺术表演类
1.组织专家进行节目(作品)评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7月5日前,集中录制参赛作品DVD。
3.7月8日前,完成网上报送作品。
(二)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
1.7月30日前,汇总至邮箱:yezhenge001@126.com。
2.9月5日前,完成网上报送作品。
(三)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1.7月30日前,汇总至邮箱:hsddyt@126.com。
2.9月5日前,完成网上报送作品。
二、报送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按照参赛项目,填写报送表格(见附件1)和师生参演表(附件2),并将表格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和电子版、节目U盘于2023年6月14日前报送至校团委校团委师生活动中心419室。已提交的作品无需重复提交。
联系人:王嘉歆婳,电话:13666651214,邮箱:hsddyt@126.com。
(二)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按照参赛项目,填写报送表格(见附件1)和师生参演表(附件2),并将表格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和电子版、节目U盘与作品原件于2023年7月30日前报送至校团委师生活动中心419室。已提交的作品无需重复提交。
联系人:叶剑波,电话:13666655115,邮箱:yezhenge001@126.com。
(三)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按照参赛项目,填写报送表格(见附件1)和师生参演表(附件2),并将表格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和电子版、节目U盘于2023年7月30日前报送至校团委校团委师生活动中心419室。已提交的作品无需重复提交。
联系人:王嘉歆婳,电话:13666651214,邮箱:hsddyt@126.com。
附件:1.2023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艺术表演类节目报送汇总表
6.2023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
7.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8.2023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杭州师范大学艺术教育委员会
202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