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会:
为进一步深化新时代高校学生会改革和建设,不断提升同学满意度、大局贡献度和社会认可度,同时增进校院两级学生会间的学习交流与经验分享,决定开展杭州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优秀学院学生会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学院学生会
二、材料报送方式
各学院学生会按照《杭州师范大学优秀学院学生会评选指标、权重和计分方法》(附件1)填写《杭州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优秀学院学生会评选自评表》(附件2),将相关材料(以“学院名称+优秀学院学生会评选材料汇总”命名的文件夹)于4月21日(周一)12:00前发送至邮箱:hznustu1978@163.com。
三、评选规定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坚持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
3.坚持工作机制与工作实绩、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相结合原则;
4.评选总分前十的学院学生会获评本学年杭州师范大学优秀学院学生会称号。
四、评选规则
1.评选总分100分,由材料评审、现场答辩两部分组成,其中材料评审占70%,现场答辩占30%,即:
总分(100分)=材料评审(100分)*70%+现场答辩(100分)*30%
2.材料评审初始分100分,由思想引领、组织建设、活动开展、新闻宣传、满意度调查五部分组成;
3.现场答辩按百分制计分,由各学院学生会重点围绕特色活动开展情况对上一年度工作进行总结,评委一般由校团委、相关职能部门、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组成;
4.优秀学院学生会评选采取量化考核方式,具体评选指标、权重、计分方法、需上交的材料和评选细则详见附件1。
五、相关要求
(一)当年度学生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学生会工作人员有不当行为、发表不当言论等较大问题的;
2.学生会工作人员有违纪、违法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3.学生会工作中出现网络舆情事件,产生不良影响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评选相关事项
1.优秀学院学生会评选每年开展一次,本次考核期为2024-2025学年;
2.量化考核结果将进行公示。各学院学生会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校学生会提出复核要求,校学生会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查,并及时公布复查结果。
六、联系人及电话
校学生会:虞若萱,18868735697;徐嘉,18105703979;殷乐,15924150359;黄文静,15168372484。
七、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选派一名代表,使用钉钉扫描二维码(附件5)加入“2024-2025杭州师范大学‘优秀学院学生会评选’工作群”。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优秀学院学生会评选自评表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学生会文件规范
附件5:钉钉群二维码
杭州师范大学学生会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