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团委,附属医院团委,各直属团工委(团总支):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扎实推进我校共青团党史学习教育,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时代主旋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抒发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结合我校人文学堂,艺术校园的文化底蕴,经研究决定,举办杭州师范大学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合唱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合唱活动的主题是“青春向党·不负韶华”。
合唱活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慷慨激昂唱红歌、凝心聚力忆党史”为抓手,全面展现我校团员青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努力学习、全面发展的精神风貌,让爱国爱党的伟大旗帜始终在广大青年学子心中高高飘扬。
二、活动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将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有机融入生动丰富的校园文化生活之中,通过合唱艺术的浸润、感染、熏陶,让团员青年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同时,激发爱党爱国热情,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坚持面向全体青年。以团支部为基础,以合唱为载体,以育人为根本,注重群体合作,鼓励个性表达,强调人人参与,强化审美体验,努力让每位团员青年都成为合唱活动的受益者。
(三)坚持校园文化特质。遵循时代特征、校园特色、教育特质和青年学生特点,把握合唱活动的正确导向,杜绝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倾向,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活动安排
各二级团组织以团支部为单位开展合唱展示活动,并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紧密结合,在本学期掀起一轮全校团员青年大合唱的热潮,努力形成“班团有歌声、人人唱红歌、师生共参与”的局面。
学校将于4月底在仓前校区叔同剧场(1500座)组织开展全校现场集中展示,各二级团组织在广泛发动本单位团支部合唱活动的基础上,推荐1支队伍参加全校现场集中展示。鼓励师生共同参与现场集中展示。
四、活动要求
全校现场集中展示有关要求如下,各二级团组织可参照开展本单位合唱活动。
(一)各二级团组织推荐的合唱队员人数须为50人以下(含指挥和伴奏),指挥应为本单位师生。合唱师生需统一着装。
(二)每支合唱团队演唱1首歌曲,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歌曲内容要求歌颂党、歌颂祖国,要昂扬向上,富有时代气息,能够展现我校青年师生青春风采。
(三)合唱形式不限(最少两个声部),可加入朗诵。伴奏形式统一为钢伴。
五、奖项设置
全校现场集中展示设团体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组织奖)和单项奖(最佳指挥奖、指导教师奖、艺术表现奖)。
六、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团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制定本单位合唱活动方案,提供经费保障,增强活动实效。活动坚持勤俭节约,务实创新,力戒形式主义。
(二)落实安全责任。各二级团组织要筑牢“安全第一”的意识,制定切实可行的疫情防控预案、安全预案以及应急处置机制,确保活动的政治安全、人身安全、演出安全等。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二级团组织要坚持育人导向和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宣传报道本单位合唱活动的特点和亮点,拓宽覆盖面,扩大影响力,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七、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团组织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并于2021年4月8日(星期四)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s020106@126.com),文件名以“单位+合唱报名”命名。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师生活动中心419办公室)。
八、联系人及方式
校大艺团:杨新杰,13666634266;
校 团 委:张 磊,28869946。
附件1.关于举办纪念建党100周年合唱比赛演唱要求及评分标准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