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招收杭州师范大学子渊人才学院第十六期学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秉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招募程序,通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校团委线上线下审核考察等程序,拟推荐曾俪辰等30名同学为杭州师范大学子渊人才学院第十六期学员,公示名单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校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校团委(地址:仓前校区师生活动中心417室,电话:28867051,电子邮件:24013171@qq.com)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二、反映问题要求
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三、公示时间
从2023年8月23日起到2023年8月25日止。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O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