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团(工)委、团总支:
根据全团“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共青团中央关于全团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要求,今年年底前,每个团支部应开展 1 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题
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二、 目标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联系团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交流学习体会、对标先进标准、查找差距不足、激发责任担当,教育引导广大团员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模范、五个带头”为成长指引和实践要求,争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生力军。
三、 时间安排
2022年12月15日前
四、参加范围
全体共青团员(含2022年新发展团员)
五、 组织形式
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
六、主要环节
(一)开展会前学习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重点学习以下内容: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上的报告;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③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二)查找差距不足
1、团员要重点对照党的二十大确定的战略目标和重大任务,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共青团员的一系列要求和希望,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分享体会、查找不足、改进提高。
2、不同领域团员应有所侧重:①大学生团员突出树立投身国家重大战略和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职业观、事业观;②机关事业单位团员突出提高理论修养、提升业务能力、狠抓工作落实、改进工作作风;③其他职业团员突出提升职业素养、恪守职业道德、发挥模范作用等内容。
(三)召开组织生活会
1、一般以支部为单位召开。支部团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团员交流发言,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会上只安排支部书记、委员、团小组长发言。支部团员人数较少的,可由基层团(工)委统筹,相邻相近的若干团支部联合召开。
2、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 2/3。团员因故不能到会或流动团员较多的团支部,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具备条件的会场应悬挂团旗。
3、组织生活会可邀请院系团组织负责人和班主任(辅导员)、教师党团员等参与指导。
4、保留团籍的党员,已参加党内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可不参加团内专题组织生活会;未参加的,应参加团内专题组织生活会。保留团籍的党员可不参加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
5、组织生活会召开的基本流程规范参见《共青团“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引》(附件1)。
(四)评价与结果运用
1、坚持民主集中制,围绕“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五个方面,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具体标准详见《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附件2)。团员先进性评价结果将作为确定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的主要依据。
2、在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支委会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研究提出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团委批准。
3、确定评议等次,评议等次需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将作为年度团籍注册、2023年优秀团员和团干部评选的重要依据。
4、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 30%以内。触发《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附件2)“负面清单”情形的,年度不得评优,团组织应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5、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或院系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七、“智慧团建”系统记载录入
请各分团委(团总支)于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智慧团建”系统的组织生活会录入工作、团员年度教育评议激励(团员先进性评价)记载工作、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一)组织生活会录入
具体操作说明详见《“智慧团建”系统组织生活会录入操作指引》(附件3)。
(二)团员年度教育评议录入
重点录入2022年度团员先进性评价情况,依据“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的团员先进性评议结果,确定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并录入,团员先进性评价优秀率不超过30%。具体操作说明详见《“智慧团建”系统评议激励记载操作指引》(附件4)。
(三)年度团籍注册
团员年度教育评议工作结束后,开展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具体操作说明详见《“智慧团建”系统年度团籍注册记载操作指引》(附件5)。
未尽事宜,请联系:
校团委 唐宾篲 28865053
校团建发展中心 陈姿秀
附件1. 共青团“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引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