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招收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第二十四期学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秉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招募程序,通过个人自荐、校团委审核考察等程序,拟推荐项锲等6名同学为省新世纪人才学院第二十四期学员预备人选,公示名单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校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校团委(地址:仓前校区师生活动中心417室,电话:28867051,电子邮件:20190081@hznu.edu.cn)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二、 反映问题要求
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三、 公示时间
从2022年4月6日起到2022年4月8日止。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