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根据共青团浙江省委《关于开展开展浙江省高校团学组织改革情况评估调研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就开展我校各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分类评估调研工作通知如下:
填写附件1《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请各学院学生会于11月24日16:30前电子版材料发至邮hznustu1978@163.com,纸质版材料(签名并加盖公章)交至校团委(仓前校区师生活动中心417室);各学院研究生会于11月24日16:30前电子版材料发至邮hznuyjsh@hznu.edu.cn,纸质版材料(签名并加盖公章)交至研工部(仓前校区行政楼819)。
深化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贺信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检验高校共青团履行政治责任的重要标准。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领悟中央关于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改革要求的重要意义,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落细,把改革向纵深推进。校团委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未尽事宜,可联系
校团委朱叶佳,0571-28867051;
校学生会陈若萱,电话13763894413;
研工部付映杰,电话0571-28868220;
校研究生会张静,电话15056274956。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