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团学组织改革,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将实现人生价值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紧密融合,共青团杭州市教育局工作委员会、共青团杭州市委学校与权益部联合开展了2020年度杭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团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由我校全日制学生组成的团支部和在册团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团支部
先进团支部应在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和整理整顿工作成绩显著的团支部中推选。具体条件是:
1.团支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开展学习讨论,在日常工作和社会实践中认真贯彻执行。
2.团支委分工明确、团结合作,团支部工作的主动性强,基础工作扎实,活动有创新;具有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精神风貌;能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3.团支部工作和班级工作有机结合,配合班委积极开展班集体建设,在团内、校内发挥集体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优秀团员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孝敬父母、诚实守信,乐于助人。
3.学习努力、勤奋,各门功课(含体育、艺术、劳技及综合实践活动等)成绩良好以上;积极参加课外科技、劳技、艺术等活动,并在某一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包括在各种竞赛中获奖);在知识、能力、方法、习惯、态度、价值观等方面都能有较好的发展。
4.有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心理健康,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成绩良好以上。
5.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义务劳动。在志愿者活动、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珍惜劳动成果、爱护公共财物、讲究社会公德,勤劳俭朴;职业学校学生在实习中,得到实习单位好评或被评为优秀实习生。
6.能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模范执行团的决议,自觉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发挥团员先锋模范作用,出色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评选办法
本次共评选优秀学生团员41名,先进团支部20个(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请各学院团委于2021年2月24日(周三)12:00前填写《杭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团支部推荐表》、《杭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团员推荐表》(见附件2、3),电子稿打包命名“学院+2020教育系统推优”发送至邮箱:tuanwei@hznu.edu.cn,纸质稿3月1日前交至校团委组织部(仓前校区师生活动中心417室),材料不全或逾期不报的将不列入评选。
未尽事宜,请联系:唐宾篲:28865054。
附件:
1.2020年度杭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