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校级学生组织、各学院学生会:
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校院两级学生组织的和谐共进、科学发展,进一步发挥当代学生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四自作用,经研究决定于 2017年 12月在各校级学生组织、各学院学生会中评选优秀学生组织干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各校级学生组织、各学院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
二、评选原则
本次评选活动以自愿申报为原则,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公平、公正、公开,以评促学,以评促建。
三、评选时间及要求
即日起至 2017年12月15日晚20点,电子稿发送至校学生会公共邮箱:hznustu1978@163.com,纸质稿按学院、组织统一收齐后交至校学生会办公室(仓前校区:师生活动中心404,下沙校区:行政楼110),逾期不候,过期将自动视作不参与此次评选。
四、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在本专业班级前 50%(以上一学年两个学期的平均成绩为准);
2.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修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积极参加各级学生组织(含副主席单位)主要工作,努力履行大学生应尽的各项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4.在工作中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以身作则,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5.善于沟通,积极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并取得显著成绩,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活动并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评定程序
1.参评个人填写申报表,向所在组织、学院申报;
2.各级学生组织汇总个人申报表,填写推荐意见,发送至指定邮箱;
3.相关评选小组对上报名单及资料进行评选;
4.获奖名单公示;
5.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6.在迎新晚会上颁发荣誉证书。
六、奖项名额设置
具体名额设置详见附件2。
七、备注
1.此次评选务必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一经查实有不属实的情况一律取消资格;
2.请务必注意仔细填写相关信息,注意相关申请表格提交截止日期,逾期不候;
3.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
校学生会副主席周晶 联系电话:13588041527
校学生会综合联络中心何舒涵 联系电话:17376510530
附件: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