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有力发挥共青团“政治学校、先锋力量、桥梁纽带、先进组织”作用,通过服务朋辈成长和服务学校发展大局相结合,切实提升优秀学生骨干的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健全实践育人长效机制。校团委决定面向全校学生选拔校团委内设部门副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二、选拔条件
1.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无校纪处罚记录;
3.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4.有充足的课余时间,任职期间能保证必要的工作时间;
5.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有担任过院校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职务满1学期,
(2)担任校院两级团委各部门副部长及以上职务满1学期,
(3)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学生社团社长职务满1学期。
6.特别优秀者可放宽条件。
三、选拔程序
1.报名。采用学院推荐和自主报名两种方式,下载并填写《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团委内设部门副职报名表》《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团委内设部门副职报名汇总表》,于6月11日16:00前将盖章版报名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证书复印件等)上交至校团委办公室,《报名表》《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203265712@qq.com邮箱。
2.资格审查。校团委依据选拔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面试名单。
3.面试。校团委组织面试考察(暂定6月17日下午在仓前校区组织面试)。
4.确定拟任用人选。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综合评价,研究决定拟任用人选。
5.任前公示。对拟任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宾篲、汪康琳
联系电话:0571-28865053
地址:仓前校区师生活动中心417室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