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二级团委、团工委、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明确基层团组织工作目标和职责,增强组织活力,提高我校共青团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杭州师范大学二级团组织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度二级团组织工作考核,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各二级团委、团工委、团总支
二、考核内容
各学院团委按照工作实绩(100%)进行考核;后勤团总支、机关团工委、研究生团工委以上交工作总结(100%)的方式进行考核。
三、考评等级与结果运用
1.校团委考核小组对各方面分数进行汇总归纳,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级别。
2.考核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考核结果讨论确立校级“五四红旗团委”等集体荣誉名单,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团组织在当年度各类团内推优中适当增加名额,并优先考虑作为团省市委评优的推荐对象。
3.考核不合格的团组织,不得参评当年度团内相关集体荣誉,其他团内评优名额适当缩减。
4.考核结果将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作为当年度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10%赋分,同时抄送至学校各二级党组织。
四、考核安排
1.2025年12月19日16:00前,各学院团委将工作总结、工作考核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其中“学生论文及专利情况统计”请使用附件2、附件3样表,“共青团工作宣传报道”请使用附件4样表,“健体润心院级活动参与情况”请使用附件5样表,统计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电子档打包(以“学院+2025团委考核”命名)发送至校团委王莹钉钉,同时需上交一份加盖公章的工作考核表至师生活动中心419室。
2.2025年12月19日16:00前,后勤团总支、机关团工委、研究生团工委将工作总结电子档发送至校团委王莹钉钉。
未尽事宜,请联系:
王莹,28865059。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