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开选拔杭州师范大学团建发展中心第十一届委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秉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招募程序,通过个人申请、校团委面试等程序,拟录取17人为杭州师范大学团建发展中心第十一届委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反映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校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校团委(地址:仓前校区师生活动中心417室,电话:28865053,电子邮箱:hznutjfzzx@163.com)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二、反映要求
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三、公示时间
从2025年5月27日起到2025年6月2日止。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