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二级团组织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杭师大团字〔2019〕10号)文件精神,经对二级团组织工作实绩考核,拟确定经亨颐教育学院团委等6个单位考核结果为优秀,外国语学院团委等8个单位考核结果为良好,护理学院团委等13个单位考核结果为合格。现将各二级团组织工作考核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校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校团委(地址:仓前校区师生活动中心417室,电话:28865053,电子邮件:20190081@hznu.edu.cn)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二、反映问题要求
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三、公示时间
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16日。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