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及我校实际情况,杭州师范大学第二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第二十六次学代会”)拟定于今年10月中旬召开。为保证大会的顺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要任务
回顾总结一年来我校学生会工作的成绩、经验与不足,探讨新形势下学生会工作的新路径,选举产生杭州师范大学第二十六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成员。
二、大会筹备委员会
为开好本次大会,决定成立杭州师范大学第二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由吕超、张楚黛、潘璐、林陈红、金璐、贾铮、梁芮歌、闵慧、程熙等同志组成。其中吕超、张楚黛同志任主任,潘璐、林陈红、金璐同志任副主任。筹备委员会下设组织组、文秘组、选举组、宣传组、会务组等工作小组,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三、代表团构成及产生办法
经研究并经校学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将全体代表根据学院代表人数安排划分为十个代表团,由各代表团推选出代表团团长1人、副团长1-2人。各学生会要在学院团委的指导下,认真做好学代会代表的酝酿、推选工作。
四、名额分配及推选标准
(一)经校学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如下:
第二十六次学代会拟定大会代表共263名。根据各学院全日制本科生数,拟定的263名正式代表中,学生数为500人以下的学院,学生代表6席;学生数为500人以上的学院,按照各学院学生数的1%计算代表席位。(正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
(二)代表人选推选标准如下:
1.资格限定
正式代表从各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中推选产生。
原则上各学院的列席代表应为团委负责人。
2.正式代表推选标准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良,树立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3)表率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在学生工作、科研创新、志愿服务、艺术体育等领域有突出表现,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同学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4)群众基础良好,积极主动服务身边同学,在同学中评价良好,威信较高;
(5)履职能力较强,能够履行代表职责,准确反映同学的意见和需求。
五、代表信息上报方式
请于9月30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代表名册、代表登记表电子稿(详见附件2、附件3)打包发送至hznustu1978@163.com(邮件标题为:**学院代表信息),并将纸质稿由所在团组织盖章后交至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地点:校学生会办公室(仓前校区师生活动中心402),联系人:王力为,电话:13656613159。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推选。召开第二十六次学代会是全校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做好推选工作。推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校团委、校学生会。
2.落实要求,广泛代表。各代表团体在推选过程中要强化落实改革要求,充分考虑代表的年龄分布、男女比例、党员比例以及少数民族学生代表比例。各学院代表人选中,校、院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学院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
3.未尽事宜请联系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联系人:张楚黛,28865055,潘璐,13373682029。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第二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杭州师范大学第二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
筹备工作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