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映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校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校团委(地址:仓前校区师生活动中心417室,电话:28865053,电子邮箱:hznutjfzzx@163.com)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二、反映要求
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三、公示时间
从2024年5月28日起到2024年6月3日止。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团建发展中心第十届委员名单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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