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选拔优秀学生骨干到校团委实践锻炼的通知》有关规定,秉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个人自荐、学院推荐、校团委面试等程序,现将校团委内设部门学生副职拟录用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校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团委(地址:仓前校区师生活动中心417室;电话:28865053;电子邮件:20190081@hznu.edu.cn)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三、公示时间:从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