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及我校实际情况,杭州师范大学第二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第二十五次学代会”)拟定于今年11月中旬召开。为保证大会的顺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回顾总结我校第二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以来工作,科学规划今后一个时期学生会工作任务,选举产生第二十五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动员和带领全校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创先争优、努力奋斗,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奉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大会的筹备委员会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党委和杭州市学生联合会文件的批复,杭州师范大学第二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成立筹备委员会,负责学代会有关事项。筹备委员会由陈勋、李仁杰、张静、洪致远、项羽彤、陈家硕、陈淑娴、韩添等同志组成。其中,陈勋、李仁杰同志任筹备委员会主任,张静、洪致远同志任筹备委员会副主任。筹备委员会下设组织组、文秘组、选举组、宣传组、会务组等工作小组,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三、代表团构成及产生办法
经研究并经校学生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各学院代表人数划分代表团,各代表团推选出代表团团长1人、副团长1—2人。
各学院要在学院团委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认真做好学代会代表的酝酿、选举工作。为保证学代会顺利召开,请各学院积极配合相关推选工作。
四、代表名额及推选标准
经校学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大会代表名额如下:
第二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248名。根据各学院学生数(本文件中仅指全日制本科生)以及各自所占比重不同,拟定的248名正式代表中,学生数为500人以下的学院,学生代表为6名;学生数为500人以上的学院,按照各学院总学生数的1%来进行计算。(正式代表具体名额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代表推选标准如下:
1.代表资格限定
(1)正式代表从各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中产生;
2.代表人选推选标准
(1)思想过硬。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品德优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个人品德,模范遵纪守法。
(3)业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在学生工作、科学研究、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或文体艺术等特定领域有业绩突出。
(4)群众基础好。始终心系同学,密切联系同学,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5)履职能力强。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够准确反映学生的意见和需求,正确形式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五、代表信息上报方式
请于11月5日17:00前,以代表团为单位,将代表名册、登记表电子稿(详见附件2、附件3)打包发送至hznustu1978@163.com(邮件标题为:**学院代表信息),并将纸质稿由代表团所在团组织盖章后交至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地点:校学生会办公室(仓前校区师生活动中心402),联系人:刘熠辰,电话:19106825756。
六、相关要求
1.选举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召开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是我校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请各学院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做好相关选举工作。
2.各学院在推选过程中如遇问题应及时与校学生会进行联系,要进行充分沟通。
3.各学院在代表推选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男女比例、年级分布、党员比例以及少数民族学生代表比例等。各学院代表人选中,校、院(系)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
4.相关未尽事宜,请联系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张静 28865052
金璐 17758056200
杭州师范大学第二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
筹备工作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