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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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来源 : 团委     作者 : 团委     时间 : 2023-04-28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3〕3 号)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艺术作品报送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大学生艺术节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需围绕大会主题“民族魂中国梦”,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展现当代大学生与祖国同行、与时代同行、与梦想同行的价值追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精神。结合 2022 年杭州举办亚运会、亚残运会的契机,将亚运元素融入校园艺术活动中。

二、项目类别

展演活动包括艺术表演类(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四个大类项目的具体要求参考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相关要求,见附件3-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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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活动对象

参加展演活动的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在华留学生可参照上述分组。

四、时间安排

1.65日前,组织专家进行节目(作品)评选;

2.集中录制参赛作品视频,时间待定。

五、报送名额

1.艺术表演类:7个(乙组作品不超过3个),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每个项目最多上报两个作品;

2.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1-2个;

3.艺术作品类:

1)学生艺术作品:10件(乙组作品不超过3个,上报作者需不相同);

2)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报送数量不限,人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幅(组);

4.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5篇。

六、报送办法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按照参演项目,将节目信息填写至附件1、附件2,并于2023年5月25日前报送至校团委。

联系人:王嘉歆婳,电话:13666651214,邮箱:hsddyt@126.com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杭州师范大学艺术教育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2023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节目报送表

附件2.2023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参演人员信息采集表

附件3.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附件4.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

附件5.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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