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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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团委     作者 : 团委     时间 : 2022-12-07

各团(工)委、团总支:

为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推动团支部(团总支)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支部组织力,根据团市委通知,2022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正式启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2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二、评定标准

此次评定共分为五星、四星、三星、后进团支部、软弱涣散团支部5个等次。请各团组织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2年版)》(附件1),重点评估2022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一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较差,60一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评星定级比例可以参照五星、四星、三星、后进团支部、软弱涣散团支部分别占比20%、30%、40%、5%、5%安排。下设团支部中有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团总支部,不得评定为五星级团总支部。

三、评定步骤

1.团支部对标自评(12月18日前完成)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附件1),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本单位团员青年公开结果。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2.各团(工)委、团总支复核认定(12月21日前完成)

结合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

各团委(团总支)、团工委复核认定应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

3.上级团委抽查评估(省市两级团委12月22日后组织抽查)

省市两级团委将于12月22日起抽检各基层团支部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

四、激励约束

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2023年团内荣誉(如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活力团支部”“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省团支部风采展示大赛”等评比。

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3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2021年、2022年连续2年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上级团组织应向相关党组织通报有关情况,并建议党组织对相应团组织进行重点整顿。

五、注意事项

1.智慧团建系统新增自动判定情形。一是未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建团百年重要讲话精神两个专题的,直接评定为 “软弱涣散团支部”;二是未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自动判定“软弱涣散团支部”;三是团员评议比例低于 70%的直接判定为“软弱涣散团支部”;四是在有年满 18 周岁团员的团支部中,应有已提交入党申请的团员,否则不得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智慧团建”系统操作指南:团员个人信息首页-是否递交入党申请书)

2.请各团组织务必在:完成主题教育实践录入、完成组织生活会录入、完成团员评议录入、确定有年满18周岁团员提交入党申请记录四项工作后,再录入支部对标定级。

未尽事宜,请联系:

校团委 唐宾篲 28865053

校团建发展中心 陈姿秀


附件1. 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2年版)

附件2.“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功能操作指南(2022年修订版)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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