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团委(团总支)、团工委:
为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推动团支部(团总支)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支部组织力,根据团市委通知,2021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正式启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1年5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含团总支),流动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二、评定标准。
此次评定共分为五星、四星、三星、后进团支部、软弱涣散团支部5 个等次。请各团组织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1年版)》,(附件1),重点评估2021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政治功能发挥情况,特别突出将组织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作为核心指标。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等同于2020年的二星级团支部)。
——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等同于2020年的不允定级团支部)。
评星定级比例可以参照五星、四星、三星、后进团支部、软弱涣散团支部分别占比20%、30%、40%、5%、5%安排。
三、评定步骤
1、团支部对标自评(11月23日前完成)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附件1),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
2、各团委(团总支)、团工委复核认定(12月1日前完成)
结合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
各团委(团总支)、团工委复核认定应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
3、上级团委抽查评估(省市两级团委12月1日后组织抽查)
省市两级团委将于12月1日起抽检各基层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重点关注五星级团支部比例明显过高、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比例明显过低等问题。
四、激励约束
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活力团支部”“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省团支部风采展示大赛”等评比。
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2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2020年、2021年连续2年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上级团组织应向相关党组织通报有关情况,并建议党组织对相应团组织进行重点整顿。
未尽事宜,请联系:
叶贝妮,15957167877
唐宾篲,28867051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