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团委《关于做好2019年度团员民主评议及共青团工作评先评优的通知》要求,经各学院推荐,校团委审核评定,现将2019年度学校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事项通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校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校团委(地址:仓前校区师生活动中心417室,电话:28865054,电子邮件:tuanwei@hznu.edu.cn)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二、反映问题要求
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三、公示时间
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6月29日。
附件1:2019年度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先进团支部、调研信息先进集体名单
附件2:2019年度优秀专职团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调研信息先进个人名单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