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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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二级团组织工作考核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团委     作者 : 团委     时间 : 2019-11-15

各二级团委、团工委、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明确基层团组织工作目标和职责,增强组织活力,提高我校共青团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杭州师范大学二级团组织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决定开展2019年度二级团组织工作考核,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各二级团委、团工委、团总支

、分数组成及计算方式

各学院团委按照工作实绩(70%)、年终汇报(30%)两部分进行考核;附属医院团委、研究生团工委、后勤团总支、机关团工委以年终汇报(100%)的方式进行考核。

(一)工作实绩

主要考核年度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具体指标详见附件)。

(二)年终汇报

各二级团组织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终汇报。考核小组成员和学校青年师生代表根据汇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汇报分数=校团委常委打分平均分×40%+校团委工作人员打分平均分×30%+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打分平均分×15%+青年师生代表打分平均分×15%。

(三)一票否决

出现以下情况,采取一票否决制:

1.所在团组织有团员青年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传播政治谣言,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2.近一年来团干部或学生干部出现重大违法行为;

3.出现重大网络舆情事件,处置不当并造成重大影响;

4.在团的活动中出现重大事故,处置不当并造成重大影响。

、考评等级与结果运用

1.校团委考核小组对各方面分数进行汇总归纳,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级别。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20%、良好比例不超过50%、综合评分为70分以下或一票否决的团组织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2.考核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考核结果讨论确立校级“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等集体荣誉名单,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团组织在当年度各类团内推优中适当增加名额,并优先考虑作为团省市委评优的推荐对象。

3.考核不合格的团组织,不得参评当年度团内相关集体荣誉,其他团内评优名额适当缩减。

4.考核结果将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作为当年度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重要依据,同时抄送至学校各二级党组织。

、考核安排

11月30日前,各二级团组织将工作总结、工作考核表(加盖公章)及相关佐证材料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师生活动中心417室)12月上旬(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团组织负责人进行汇报,并确定考核级别。

未尽事宜,请联系:

万立超,28865054。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二级团组织工作考核表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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