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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智慧团建”系统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团委     作者 : 团委     时间 : 2019-06-30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4·30”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团十八大、团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扩大组织有效覆盖,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解决学生团员毕业后“失联”的问题,根据团中央和团省市委集中部署,决定在“智慧团建”系统上集中开展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可通过原就读学校团组织转入团组织团员个人申请的方式,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入学习、工作单位或户籍(居住)地的团组织,各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收到转接申请后,应根据毕业学生团员的实际去向,按照转接规范及时进行审核。

1.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或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如因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空缺等原因,乡镇街道团组织接收确有困难的,从8月份起可由县级团组织直接建立“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下同),县级团组织将在一年内把这部分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出。

2.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各类学校团组织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新生所属的团组织,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转接,将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有条件的学院可以即日起创建新生团支部,便于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也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在此之前,其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原团组织。学生转入团组织关系时,务必正确填写转入团组织全称(填写到团支部一级),否则无法转入。

3.毕业后参军入伍的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由省级团组织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毕业后到涉密单位工作的学生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的转接参照此类型处理。

4.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如果条件允许,也可直接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学生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所属的村或社区一级的团组织。

毕业学生团员在毕业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可在原就读学校保留团组织关系,一般不超过6个月,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应在7月25日后对其做好标记并编入“毕业学生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对符合转出团组织关系条件的应当及时转出。

5.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参考《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党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按照党、团一致的原则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学生团员毕业离校出国前,学校团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由学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团员在国(境)外期间,应由学校团组织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

6.毕业后因公出国(境)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参照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毕业后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7.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学院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对其做好标记,并创建延迟毕业团组织进行集中管理。

8.各级团组织在收到团组织关系转入、转出申请后,应在15天内完成审核操作,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操作,系统将默认审核通过。

二、工作任务

1.全面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关于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做好“学社衔接”准备工作的通知》、《关于当前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抓紧团员团干部信息在“智慧团建”系统上的录入工作、持续登记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基本信息,为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做好准备。要熟练掌握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的规范流程(附件1),熟练掌握“智慧团建”系统相关操作规范(附件2),紧紧围绕“学社衔接”各项考核指标(附件3)开展工作。

2.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1)6月起,推进非升学、非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7月25日前,以各学院为责任主体,要实现100%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2)9月起,推进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录取学院团组织应100%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相应团组织,并发起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10月15日前,要基本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3)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应根据部队的要求,在办理参军入伍手续时一并办理好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4)对于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毕业学生团员,学院团委根据转接工作指引的要求建立相应团组织。对于目前部分学院团组织尚存在少量未转出的2017、2018届毕业学生团员,应当按照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规范的要求,尽快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出。毕业班团组织中的团员若已经全部转出,应在系统中将该团组织删除。

(5)北京、广东和福建三个地区因为其独立的系统,在团员转接的实际操作中会产生一定差异,在后续团中央的集中培训中会详细讲解,请各级团组织务必特别关注。

三、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是扩大团组织有效覆盖、提升基层团组织组织力的重要举措,是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时间紧、任务重,是对各级团组织战斗力的一次重大考验。各学院团委要组建专门工作力量具体负责推进,并明确该项工作具体负责人(原则上要求专职干部负责),确保工作的延续性。

2.要明确责任。各学院团委是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应统筹推进好单位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要发挥好“学社衔接”的源头作用,切实掌握毕业学生团员去向,加强与地方团组织之间的联系沟通,及

3.要严肃纪律。不得拖沓延迟,各类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已列入中办、国办2019年中央和国家机关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校团委将根据相关考核指标(附件3),定期对工作进度进行评估,对工作拖沓不力的将进行通报和批评,对问题严重的团组织和负责人问责。

未尽事宜,请联系:万立超,28865054。


附件:

附件1 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指引图

附件2 “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业务操作说明

附件3 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考核指标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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