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团委: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 )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浙教高〔2015〕33号)精神,我校将于2019年接受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经研究,学校决定对2017-2018学年本科生学术论文和专利授权情况、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以及学生创作、表演的代表性作品(除美术学类专业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情况进行统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本次统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5月30日期间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已授权的专利、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学生创作、表演的代表性作品(除美术学类专业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已收到录用通知,但未出刊的学术论文不在本次统计范围内)
2. 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已授权的专利在本次统计范围内。
3. 申报人须向学院团委提供参与教师科研项目、论文发表、创作表演、专利授权等作品的相关电子版(期刊须含封面、目录、正文),学院团委负责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信息统计准确。
4. 请各学院于6月10日下午4点前之前将附件1,2,3,4(相应的电子版材料命名:学院+数据类别+项目+负责人)中的信息填写完整并检查无误后发至电子邮箱hznuxiaokexiebkslw@163.com。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校科协联系。
5.指标解释:
附件一中的科研项目指本科生参加的各类教师主持的国家、省部纵向项目,以及学校科技管理部门科研考核统计的横向项目(自然年内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指该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一般指学校老师)
附件二中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指在校本科生在国内外正式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收录情况:指SCI(科学引文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CPCI(国际会议录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索引)、CSCD(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其他期刊。若同一篇论文收录在多种数据库中,只填报一种。
附件三中的类别指理论类、创作类、表演类。类型指大型作品、中型作品、小型作品。其中大型作品、中型作品、小型作品的划分,依据音乐、戏剧、影视类作品的规模(包括作品时长、技术含量、参与程度等)。影响范围指全国(含国际)、区域、省内。
附件四中的类别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联系人:
校团委:董铮,电话:28865053
校科协:(仓前玉皇山)赵斯瑶:15990083711/593711
(下沙)马罗泽:15867850081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协会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