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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杭州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团委     作者 : 团委     时间 : 2018-04-19

各分团委、团总支(团工委):

为贯彻落实《杭州师范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增强团支部活力和组织凝聚力,发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典型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8年度杭州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班子建设完善。团支部班子健全,能够按期换届、民主选举,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支部成员整体素质高,作风过硬,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2.制度执行效果好。团支部能够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团籍管理、团组织关系转接、团内“推优”和团费收缴等工作,制度健全且执行力强。

3.主题教育活动成效好。团支部能够组织开展并形成有特色的品牌思想教育活动,支部团员学习氛围浓厚、积极性高、学风建设好。

4.支部生活内容充实。支部经常结合时政热点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支部团员经常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

二、申报步骤

1.发动阶段(2018年4月)。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动员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团支部申报创建。

2.审核阶段(2018年5月20日前)。各单位对申报的集体进行仔细审核后将申报材料交至校团委组织部。

3.争创阶段(2018年5月30日前)。校团委将根据申报材料挑选一定数量团支部参加现场答辩,答辩通过的团支部即为“2018年杭州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

4.认定阶段(2018年11月底前)。争创单位经过为期6个月的争创期将参加校团委组织的争创单位答辩,最终确定2018年度杭州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优胜单位。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申报创建是我校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活动长期以来坚持的优良传统。各分团委、团总支(团工委)要认真对待申报工作,以便更好发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典型示范作用。

2.严格把关。各分团委、团总支(团工委)要以申报条件为依据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在大一、大二基层团组织中择优申报。原则上,每个分团委至少推荐一个团支部。

3.按时申报。各分团委、团总支(团工委)须在2018年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一、二)纸质版交至校团委组织部(仓前、玉皇山校区:师生活动中心417室,下沙校区:行政楼11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hznuxiaotuanwei@126.com逾期不报的,视作自动放弃创建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

仓前:吴 霞:13588241806    万立超:28865054

下沙:池倩倩:13777352372

附件一:2018年度杭州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汇总表

附件二:2018年度杭州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申报表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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