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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团委     作者 : 团委     时间 : 2017-11-03

各学院团委:

2018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已经展开,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附件1),现就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 此项工作是培养大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激发大学生的科技创新潜能,提高大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以此次项目申报工作为契机,推动本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

2. 希望各学院认真做好项目的发动与组织工作,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特别是对“申报条件及对象”的有关要求),把好申报工作的质量,加强申报项目的团队人员组成、指导教师的配备和推荐工作,确保项目申报工作顺利开展和项目的立项率;

3. 为积极培育项目参加2018年浙江省“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以及“互联网+”创业大赛,本次新苗人才计划鼓励在校生积极申报创新创业孵化项目,鼓励往届未获新苗立项的校“星光计划”创新创业项目和参加校第十届“希望杯”创业大赛的创新创业项目积极申报;

4. 本次新苗人才申报开设各类学生组织申报绿色通道。校院各类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可结合自身相关工作,开展各项创新创业研究;学院相关学生组织申报,需在学院汇总表的“备注”一栏标注学生组织具体名称;

5. 请各单位于2017年12月10日下午4点前将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3份)和项目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报送至校科协办公室师生服务中心406(仓前)/行政楼217(下沙),并将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xiaokexiexinmiao@163.com;

如有不明事项,请与校科协新苗负责人联系。联系人:董铮,28865053,何俊霖(13588041864/621864/仓前)、徐晶(13968170506/660506下沙)。

附件:

附件1: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申报书

附件3:汇总表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一七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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