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

生科院各班开展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系列活动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团委     作者 : 团委     时间 : 2017-03-19

近日,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后文简称新《规定》)出现在大众视野,并将于2017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为提高本院学生的权利意识、义务意识与纪律意识,生命与环境科学院组织各团支部开展班会学习有关规定。

通知下达后,各班积极召开主题班会,讨论与学习新《规定》的有关内容,同学们也都认真听讲、各抒己见。

生科同学们重点学习了新修改的几项规定,强调“诚信”理念、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籍管理、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奖励与处分、学生申诉等的相关问题。同时,同学们也发现新《规定》的人性化改变,如学生被处分可申诉,学分不因退学而作废。他们从自身出发,认真学习了新《规定》的有关内容,寻找与他们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部分,以便更深刻地理解新《规定》。

生技的同学发现新《规定》体现了保障教育公平的理念,特别关注了涉及到学生毕业证书与学位获得以及自身安全的章节,即考核与成绩记载、毕业与结业、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奖励与处分等章节。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教育和引导学生承担应尽的义务与责任,鼓励和支持同学们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食安的同学认为新《规定》突出了对学生创新思维、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培养,让学生在自主创业方面有更大的选择空间,同时学校还简化休学批准程序,为有想法有能力的同学创造更好的机会。也有同学表示,新《规定》鼓励学校开展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在线课程的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建设,拓展了学生学习的渠道,丰富了学习内容。

环工的同学们就新《规定》的改变部分做了相关介绍。新《规定》鼓励青年团员冲破局限,树立勇于创新的意识,彰显出青春风采帮助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让同学们更多的感恩社会,使同学的感情得以升华。其中第三十条中“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处理”尤其引起了一些同学的注意。同学们也意识到对于一些不公正的处分,学生也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向相关机构进行申诉,明确了自己的权利与义务。

此次班会活动,加深了同学们的思想认识,使得同学们深入了解了新《规定》对学生管理各方面的新变化。相信在新学期里,生科学子们一定可以脚踏实地,仰望星空,为更好的明天而努力!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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