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杭州师范大学学生会于仓前校区恕园4号楼206进行了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学习交流会,并举行了新学期工作会议。出席本次交流会的成员有校学生会主席团以及全体委员。
校学生会副主席沈懿程带领全体会议成员学习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发言指出了新《规定》的重要性——“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高等教育治理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并就立德树人、创新创业、学生权益、自我管理、依法治校五个特点做出说明。新《规定》涉及学生学籍管理等多方面内容,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入学与注册、考核与成绩记载等细节内容,为进一步规范我们的学习生活提供了制度保障,为日常行为提供了规范标准。与会成员也就《规定》的具体内容发表自己的看法,畅谈新学期工作目标与方向。
校学生会主席鲍羿存就校园文化建设职能、培养学生干部职能、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职能、提供实践平台职能、宣传教育职能、学生权益职能等六大工作职能部署了新学期的工作。
新的学期,校学生会将努力打造温情校园、积极开展创新工作、做好学生维权工作,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