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委员会:
你院《关于召开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及第九次社团代表大会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于二O一五年六月十七日和二O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在古荡湾校区和仓前校区分别召开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九次社团代表大会。同意会议的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代表、委员的产生及名额分配。请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特此批复。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O一五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