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选拔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科技协会第十三届干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秉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招募程序,通过个人申请、校团委面试等程序,拟选定新一届校科协委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校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校团委(地址:仓前校区师生活动中心417室,电话:28865053,电子邮件:1532952811@qq.com)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二、要求: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三、公示时间:从2018年6月6日起到2018年6月11日止。
校团委
二〇一八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