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
今年寒假,我校各级团组织积极组织广大团员青年投身寒假社会实践,组建实践小分队,奔赴各地广泛开展教育关爱、政策宣讲、支教扶贫、医疗服务等活动。为充分宣传和总结本次社会实践活动,校团委决定对今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评选条件和申报要求
1.先进团队
评选对象:2018年寒假社会实践团队。
评选要求: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准备充分,重点突出,主题新颖,成效显著;队员能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的精神开展工作,获得良好的社会效应,有一定数量的新闻报道。
申报材料:社会实践调研报告、团队总结、活动图片及媒体报道等相关材料。
2.优秀指导老师
评选对象:2018年寒假社会实践各实践团队指导老师。
评选要求:认真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圆满完成任务;大力支持、指导团队的工作,为团队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工作积极负责,活动安排周密,成效显著。
申报材料:个人实践总结及其他相关材料。
3.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2018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参加者、组织者。
评选要求:须为我校学生,全程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工作积极主动,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在活动中有较大收获和贡献;若是活动组织者,必须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积极负责,活动安排周密,成效显著。
申报材料:个人实践总结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名额分配及有关要求
先进团队、优秀指导老师、先进个人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申报方式
请于2018年4月11日(下周三)之前将各类推优材料的电子稿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仓前校区hsdshsjcq@163.com、下沙校区及玉皇山校区hsdshsjxs@163.com),并将文件按格式“学院+2018年寒假社会实践推优名单”进行命名,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联系人
校团委 王 倩 28865059
校青协 柴泽民 15990114981
请各学院团委及时落实推优工作,严格把关,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上报任务。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