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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团委     作者 : 团委     时间 : 2018-03-04

各学院团委、附属医院团委、直属团总支(团工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证和增强共青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我校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发挥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的积极作用,根据《杭州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8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的相关申报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创建集体应为我校建制稳定的工作集体,人数一般应在6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50%以上,且有一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负责人。

2.集体成员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强、工作作风优良、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师生评价好、信誉度高。

3.集体成员敬业爱岗、技能过硬,在本职工作中体现出良好的专业素质、文明素养;团队的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精神风貌好。

4.集体共青团或青年工作的组织健全、工作活跃,深入开展内涵丰富的各项活动且青年参与广泛,集体氛围浓厚,为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申报步骤

1.发动阶段。请各单位结合岗位集体情况,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充分挖掘并广泛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先进青年集体申报创建。

2.申报阶段。要求各单位于2018年3月20日前向校团委申报创建集体名单,并附相关申报事迹材料创建实施方案

3.确认阶段。校团委将对申报集体进行审核并确认2018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

4.考核、命名阶段。经过对创建集体为期9个月的考核,校团委将邀请有关专家评委对创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并经过5个工作日以上的公示期,对无异议的创建集体予以命名表彰、发放校青年文明号铜牌。

、相关要求

1.认真组织,高度重视。我校“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是提升岗位集体尤其是窗口服务单位整体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引导青年教职员工发挥才智、实现青年教职员工价值的重要载体,请各相关团组织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响应号召,充分发掘先进青年集体,努力营造氛围。

2.规范过程,严格把关。各单位要根据创建及申报的基本要求,对申报集体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报集体须思想作风好、工作业绩突出,具有时代特点和自身特色等先进性和引领示范性。

3.统筹推进,按时申报。要求相关团组织必须在2018年3月20日前将《2018年度杭州师范大学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申报表》《2018年度杭州师范大学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汇总表》(见附件1、2)以及相关书面材料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hznuxiaotuanwei@126.com,逾期不报的,视作自动放弃创建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

万立超:28865054

 

附件1:2018年度杭州师范大学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申报表

附件2:2018年度杭州师范大学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汇总表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O一八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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